为准确把握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实质,积极推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4月25日,我局组织举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培训班,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出席并讲话,杨陵区民宗局副局长主持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省民委(宗教局)办公室(政法处)周亚君同志解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培训班采取专题授课形式主要从宗教团体的职能、宗教院校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和内部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大型宗教活动报备、宗教财产权属管理等方面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解读,使培训人员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充分认清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二要持久深刻的学习宣传《条例》;三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四要充分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推动宗教健康发展。
区内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各镇办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同志,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及杨陵区统战、民宗部门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