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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进一步安排部署困难群众“救急难”工作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7-03-01 16:52

2015年以来,示范区深入开展了“救急难”试点工作,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存环境。为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7〕1号)精神,我局就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急难”工作的有关事项予以了安排部署。

    一是完善“救急难”制度体系。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难”的制度特点,在救助程序上,既要规范操作,又要做到方便快捷、及时救助。通过积极协调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完善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政策。通过进一步简化救助结算程序,对低保户、五保户、精准扶贫户等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继续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通过把民政救助与精准扶贫、大病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二是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救急难”联席会议制度、急难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一站式救助机制、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要把“救急难”工作与社区建设试点、“四社联动”紧密结合,积极建立“救急难”社会参与机制。通过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切实做到急难救助对象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三是提升救助效益。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之间的有效衔接,积极推动救助服务由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发展,有效提升救助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