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会事业局承担示范区惠民十件实事共两项,均已圆满完成任务
一、建成农村幸福院51所,实现农村幸福院全覆盖,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截止2016年底,我区共建成农村幸福院51所,其中,2016年新建农村幸福院34所,实现了农村幸福院全覆盖,为全区1000多名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二、加大城乡居民医保补贴力度,将城乡居民在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上调部分慢性病门诊报销额度。我局联合人社局、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力度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确定从2016年起,示范区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部分门诊慢性病最高病种费用的报销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3万元。将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和白血病两种慢性病的门诊报销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万元,城乡居民的医保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