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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通过省级复审确认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6-12-26 15:07

2016年,杨陵区作为全省26家国家级卫生市、县(镇)、区之一接受国家复审。在示范区、杨陵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区上下门的通力协作下,在全区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我区增强了城乡环境卫生基础实施建设,治理了城市脏乱差现象,取缔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乱摆乱放现象,刷新了道沿、墙面、灯箱(电箱)及公交站牌等市政设施,对高空管线、“野广告”、小餐饮、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犬只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治理,对新修道路及时绿化,扩大了绿化面积;发动全区60多家单位对城区道路进行包抓,设施每周五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日活动,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发现了显著改善。同时,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病媒生物孳生地进行治理,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在全区公益区进行多次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确保全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保障了国卫复审病媒生物单项考核必须通过的前置条件。

经过省爱卫办暗访调研、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考核鉴定和现场评估等程序,省爱卫办下发《陕西省爱卫办关于确认2016年国家卫生县镇复审意见的函》(陕爱卫办函〔2016〕125号),确认杨陵区符合《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并已按照程序上报全国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