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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出台 七项措施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6-08-30 10:19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杨凌示范区坚持公立医院为主导、社会办医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强化措施、促进发展、规范管理、提升水平”的思路,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实现与公立医院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良好局面,形成以示范区医院为龙头,社会办医为补充的示范区医疗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拓展社会资本发展空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坚持社会办医基本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

   (二)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机构设置、执业监管、技术准入、设备配置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扶持。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示范区急救网络,并按照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获得政府补偿。

(四)完善社会办医补偿机制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指令性任务的支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额予以补偿。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申请所在地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资质,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五)加强社会办医人才队伍建设。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职称评定、人才选拔和培训体系,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临床水平和学术地位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不断提高诊疗水平。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进行多方面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社会办医疗机构在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科研课题申请、科研成果申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行业医疗监督执法和医疗质量监管范围。将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纳入杨陵区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开展连锁化运营或建立大型医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