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民政局(社会事业局、人社民政局):
近期,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低温雨雪天气,为进一步加强低温雨雪天气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通知》(陕民发〔2017〕83号)要求,对低温雨雪天气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主动与公安、城管、卫计等有关部门协调,组成联合救助巡查队伍,进行全天候、拉网式排查和全方位的救助,加大上街主动救助工作力度。尤其对长期流浪街头、不愿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了解其生存状况,耐心宣讲救助政策,劝导、引导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经多次劝导仍不愿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要提供棉衣、棉被、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查看。对已查明身份的人员,要积极帮助其返乡,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要及时安排护送救助,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危重病人要本着“先救治后甄别”的救助原则,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确保不出现饿死、冻死现象,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导致的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 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各级救助管理站要配齐配强队伍,夯实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接听,对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接到求助电话要及时回应,并做好记录。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如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整改到位。省民政厅对各地24小时值班电话进行随机抽查,适时通报情况。各地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厅。
三、高度重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民发〔2014〕132号)、《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MZ/T 060-2015)、《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民发〔2015〕158号)等文件要求,务必在春节前对所有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在排查工作中,要明确排查主体,将责任落实到人,检查人员要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