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决定》(中发[2015]40号,以下简称《决定》)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陕发[2016]1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按照“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法治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发展格局,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四个杨凌”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适度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扎实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到2020年,示范区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2.5‰左右,自然增长率稳定在6‰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范围之内。
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到2020年,杨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示范区医院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更加扎实。2019年,杨陵区成功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2020年,实现计划生育精细化管理镇全覆盖、网格化管理社区达到95%以上、区镇村计划生育信息化互联互通。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适时提高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完善奖励优惠政策体系。到2018年,杨陵区成功创建为省级幸福家庭示范区。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90%。
三、工作任务
(一)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1、依法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全面梳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重点针对生育水平上升、公共服务压力、舆情信访增加等制定风险防控预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开展出生人口预测预报,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供依据。(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牵头,杨陵区政府配合)
2、健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杨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和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孕前优生筛查和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推进母亲健康工程,提高婚检覆盖面,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机制,加大出生缺陷筛查力度和人工干预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向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向不孕不育等生育困难人群提供必要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加快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加强示范区医院产科、儿科建设,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3、加强出生人口监测与信息共享。健全区、镇、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开展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杨陵区政府要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人口基础信息的共享。(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等单位配合)
4、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调整和落实教育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适时增加学前及义务教育规模,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校、普惠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等,加快提升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牵头,示范区教育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二)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1、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凡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再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符合政策申请生育三个或三个以上孩子的,仍然实行生育审批制度。完善再婚等特殊情形的再生育管理,将生育登记、再生育确认等工作与母婴保健服务相衔接,落实母婴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咨询指导和服务项目。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理,推行承诺制和代办制,逐步将生育服务证与孕产妇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多证合一、一证多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2、改革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禁止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挂钩。健全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行精细化服务与网格化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3、改革流动人口服务。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 “一盘棋”工作机制,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强化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自我保健和防护能力。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促进社会融合。(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三)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1、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有关奖励扶助待遇,已享受的不予退还。完善城乡统一的奖励扶助体系,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牵头,杨陵区政府配合)
2、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增强社区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住院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健康养老服务。(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3、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实施新家庭计划。全面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新家庭计划”项目和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和养老照护试点。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婚育产假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力度,着力解决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力争到2018年,杨陵区成功创建为省级幸福家庭示范区。(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1、稳定适度生育水平。鼓励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加强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的管理,从严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全面完成“十三五”年度人口计划,把人口总量控制在既定的目标规划之内。(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2、开展新一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以落实党政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宣传引导、依法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辅助保障、巩固基层网络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到2019年,杨陵区成功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3、稳定和加强基层网络和队伍。稳定和加强区、镇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充实基层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队伍,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计生专干,每个村民小组至少配备1名中心户长,各居民小区按照网格化管理需求配齐计生服务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好基层计生干部报酬待遇、养老保障政策,并逐步提高其标准,充分调动基层计生干部工作积极性。(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4、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持续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加强出生实名登记、孕情随访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虐待、遗弃、贩卖女婴和拐卖妇女儿童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依法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的良好环境。(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5、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配合卫计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生力军作用,切实加强区、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更好地承担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慈善与帮扶救助活动。在城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引导群众广泛开展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政责任。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权重,改革考核评估方法,继续坚持“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线”考核。杨陵区政府每年要专题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党工委、管委会定期开展督查。
(二)加强部门协作。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统筹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机衔接,健全执法配合、信息共享的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格局。
(三)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调整经费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加强基层计划生育人员培训、加大出生缺陷筛查力度、完善人工干预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按照中省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加强人口基本国情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广泛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对政策衔接、特殊情形再生育条件、生育登记服务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做好解疑释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