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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落实工作的通知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6-07-29 11:08

为了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的领导。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社会满意度、和谐医患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15年开始,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将改善医疗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5-2017)列为卫生计生系统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16年做为3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是保障3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的关键。杨陵区卫计局、示范区医院要站在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健康的高度,提高对落实好改善医疗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当前医改、卫生工作的重点工作和核心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改善医疗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二、全面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强化医疗质量是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核心,杨陵区卫计局要加快推进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全面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要督促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规定,加强对合理用药的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示范区医院要充分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做出行业表率,逐条比对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中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合理用药等方面的核心指标,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患者就医感受。切实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是提升卫生计生系统社会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杨陵区卫计局要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以患者需求出发,进一步端正服务理念,改造优化诊疗布局流程,全面落实改善便民服务设施、推进预约诊疗、改善急诊服务、保护患者隐私、为特殊就医人群提供人性化服务等工作措施,着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和体验。示范区医院在加快医院发展过程中,在医院基础设施增强、就医环境改善等硬件提升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优质医疗服务、人性化便捷措施等软件的提升,从而全面提升医院的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管理措施,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杨陵区卫计局要组织对各医疗机构落实《示范区医疗纠纷调解处置工作流程》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各类投诉管理,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完善投诉记录,负责患者和普通群众的投诉处理和反馈,并组织各医疗机构公开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流程,引导患者依法、合理维权。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培训,增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注重心理疏导,及时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和变化,通过及时沟通将纠纷、矛盾在源头上化解。

五、强化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杨陵区卫计局要建立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医疗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医疗机构要予以通报。我局将适时组织对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