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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度行风建设责任书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6-05-06 16:04


为切实抓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九不准”,巩固行风建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成效,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与杨陵区卫生计生局签订本责任书。

一、夯实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行风工作组织建设,落实行风工作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分管领导和科室责任,将行风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和考评。认真贯彻“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督导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将“九不准”落实情况作为卫生计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巩固行风建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成效。认真执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系统重点领域行风监管工作的意见》,监督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围绕药品购销、高值耗材采购使用、设备购置、基本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完善预防规则,细化制度措施,规范运行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管控,保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持续高压态势。

四、建立完善网络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网上动态实时监控平台。年内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必须统一安装“反统方软件”。

五、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意见》,督导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从严控制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推行医联体内和同城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建立并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不合理处方院内通报和点评制度。坚决制止医疗卫生机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和乱收费等行为。实现二级综合医院药占比不高于45%,大型设备阳性检查率不低于70%的目标。

六、适时开展重点整治活动。以行风建设“九不准”为重点,围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规范医疗广告审核,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医疗广告行为;规范公益性赞助管理,彻底清除单位、科室“小金库”;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坚决杜绝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收受“红包”问题,确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七、加大对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力度。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和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问题和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举报案件的查办率要达到100%。

八、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对纠正行风问题不安排、不检查,以致问题突出,行风问题压案不报、瞒案不查,查究行风问题流于形式、执纪不严的各医疗单位,按照“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有职不尽职,有责不履行,并在单位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