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禁止开展“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的通知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8-13 17: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近期,个别医疗机构开展“瘦腿”为目的的“小腿神经离断术”(以下简称“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该手术项目进行了专家论证。专家认为该手术缺乏科学依据和循证医学证据,直接导致神经不可逆损伤下肢运动功能障碍,存在严重安全性问题,有悖于医学伦理原则根据论证意见,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1号有关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禁止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应用于临床。

请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该手术项目专项清理整顿对于在本通知印发后仍开展该项手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726

关于禁止开展“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的解读  https://wsjkj.yangling.gov.cn/zwgk/zcjd/2910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