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年度道路命名工作的通知》(杨管社发﹝2019﹞32号)要求,区民政局经过调研论证、实地踏勘、广泛征求意见,拟定路名后,经区政府审核,已报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将2019年度10条道路命名依法通告,此前使用的名称自通知之日起废止。
这次命名的路名为标准路名,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证件、影视、商标、广告、牌匾、地图以及出版等方面使用的地名,均应以正式公布的标准地名为准,不得擅自更改。
附件:1、2019年度道路命名表http://www.ylq.gov.cn/wcm.files/upload/CMSylq/201909/201909290302044.xls
2、道路所在位置图(图1-7)/upload/wsjkj/2021/08/16/202108160847378914075.pdf
杨陵区民政局
2019年9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