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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加强医疗领域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

杨凌示范区加强医疗领域作风建设切实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医疗领域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根据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有关部署,2022年将继续在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便于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专项受理相关投诉举报,特此公告。

一、投诉举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不合理检查行为。包括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

(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索要收受“红包”行为。

(三)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索要收受“回扣”行为。

(四)民营医院违规执业、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话方式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029-87031577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二)书信方式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新桥路政务大厦520室,邮编712100

(三)电子邮箱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ylsfq520@outlook.com

三、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必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