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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征询杨凌示范区医院是否符合《陕西省三级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版)》前置要求的公告

杨凌示范区医院于2017年被省卫健委评为三级乙等医院,根据医院等级评审周期要求,现需进行医院等级复审。根据《陕西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要求,杨凌示范区医院已提交等级评审申请材料,现由我局向社会公开征询杨凌示范区医院是否符合27项前置要求。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征询意见建议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9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新桥路政务大厦520室,邮编712100。

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ylsfq520@outlook.com

3.通过电话反馈:电话:029-87031577,传真:87033536

附件:《陕西省三级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版)第一部分及流程图》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0日

陕西省三级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版)第一部分及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