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通知通告、政策解读、目标考核、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权责清单、卫生健康与民政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公开栏目公开信息7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积极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2024年我局共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办理件,已经按照程序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平台规范运行,按要求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维护增设相关栏目,依托局网站开设8个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从工作动态、卫生健康民政等方面全方位展示工作风貌,开通通知通告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情况,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单位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力量相对较为薄弱,业务培训不足,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统一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格式,厘清与原部门的信息公开职责任务,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形式规范、程序合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末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保健局)”网站

是否继续?